導讀:昨天,又一則貪官新聞讓老百姓驚獃了:“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近日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。據多方證實,魏被帶走時,家中發現上億元現金,執法人員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台點鈔機清點,當場燒壞了4台。”
  我們除了憤怒,也特別想瞭解這些貪官心裡都想了些啥。那麼,心理專家對貪官“許三多”的分析,有助於我們認識貪腐產生的心理土壤。
  十八大以來,中央“老虎蒼蠅一起打”。涉嫌違紀落馬的省部級官員、央企高管有這樣9個人:李春城、周鎮宏、劉鐵男、倪發科、郭永祥、王素毅、李達球、王永春、蔣潔敏。
  他們中間,8人起自教師、工人等基層崗位,歷經多年的歷練升至省部級。李春城從普通教師到副部級官員用了33年;周鎮宏的起點也是老師,之後用了26年升任副部級幹部;劉鐵男、蔣潔敏等人從基層到案發前職務,也用了將近30年。
  一個從基層乾起的幹部,做到省部級,是非常不容易的。國家為了培養幹部,也耗費了大量的資源與崗位培訓。當他們位高權重時,從公僕演變成罪犯,這無論對國家還是個人來說,都是巨大的損失!
  貪官是如何走上墮落之路的?其犯罪前後又經歷了怎樣的心路歷程?探討腐敗心理的產生、發展,對於預防、矯正貪腐行為是非常必要的。
  原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,因錢多、房多、女人多而被稱為“許三多”,他的案情早已大白於天下,或可作為探討貪官心理的一個典型案例。
  許邁永也是師範出身,被提拔為副鎮長時25歲。25年後他做到了杭州市副市長,分管城市建設、國土資源管理、房產管理等領域。他也確實是一位能幹的官員,西湖區哪塊地有多少面積,長多少,寬多少,都能隨口報出來。然而就是這樣一位能幹的官員,卻早在擔任蕭山市組織部長時就變質了。
  縱觀許邁永的墮落之路,從心理學而言,他經歷了三個階段。
  第一階段是僥幸心理階段
  僥幸心理也稱投機心理,指個人相信自己會受到某種神秘力量的庇佑而能逢凶化吉。
  許邁永的兩個弟弟都是盲人,其父又是算命先生,在許邁永出生的村裡,不少人都將他的飛黃騰達歸結為其集合了全家精華。許邁永也由此暗示自己是上天的寵兒,享受特殊待遇,所以不會出事的。其實,對於許邁永的貪污行徑,一直有人在舉報,但許邁永不但沒有被懲罰,反而還一再“帶病提拔”,這無形中更加強化了他的這種自我暗示。由此,他逐漸產生了只要自己“工作有聲有色,成績顯著,就不會被人打垮”的錯覺。無視事物本身的性質與規律,而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好惡來行事,僥幸心理一次次地使得許邁永忽略了對錯誤的糾正和檢討。更可怕的是, 僥幸心理會產生麻醉作用,讓人陷入鴕鳥的自欺欺人困局而不可自拔。許邁永就在懺悔書里說:“我總以為朋友靠得住,並心存僥幸地認為,自己所做的這些事是‘天知、地知、你知、我知’,不會有問題,即使出了事,組織上查,也會有人替我擋一下。”
  第二階段是去道德化階段
  指個人原有的道德倫理體系徹底解體,做出了原本想都不敢想的事來。許邁永不斷受賄而無事,久而久之他對腐敗行為也見怪不怪了,甚至習以為常了。用許邁永自己的話說:“我也曾有崇高美好的理想和追求,但後來與老闆比、與高收入階層比,越比差距越大,越比心態越不平衡。”由於比較的方法不正確,比較的參照物、對象找錯了,比較的內容、標準搞錯了,許邁永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就發生了更大的偏移。這都是典型的去道德化表現。
  第三個階段是去人格化階段
  指個人的基本人格特質都發生了變化——由廉潔奉公變成有賄必受,從朴實的農家子弟變成不修私德的貪官。可以說,去道德化的結果必然是去人格化。而在犯罪心理學上,非人格化泛指個人在犯罪實施過程中,充分利用合理化的心理防禦機制,規避良心和道德的譴責,進行自我辯解。許邁永曾反省說:“我錯誤地認為,群眾的舉報涉及不到核心問題,他們掌握的只是一點皮毛,掌握不了實質,他們舉報的只是道聽途說的一些小事而已。只要自己不露馬腳,不主動向組織反映問題,是查不到自己的。”直到臨死前,許邁永都說自己不懂法,誤以為人情往來不屬於受賄。但貪官們真的不懂法嗎?真的不知道別人是衝著權力來的嗎?這些說法,無非是為了卸下心理包袱,他們甚至能以己度人地認定,天下烏鴉一般黑,任何人處在自己的位置都會這樣做。這種雙重人格,幾乎是所有貪官的共同人格特點。
  許邁永被執行了槍決後,人們不禁聯想,如果許邁永沒有步入仕途,而是繼續做中學校長,他的人生會是什麼樣子呢?或許他會成為全國的特級教師,或許已是知名教授。用許邁永的話來講: “我也曾有崇高美好的理想和追求”。
  可惜,悔之晚矣!
  文/岳曉東博士(香港)  (原標題:從許三多看貪官墮落的心理軌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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